最近,家住辽宁鞍山的高大哥一家,终于等来了迟到一年多的法院判决书,这一纸判决书,算是这几年来,高家人收到的最好的新年礼物。
高大哥说,自从父亲去世之后,从来没有这么高兴过,判决书的到来,也可以告慰死去的老父亲了,要说起老父亲的死因,高大哥真是气不打一处来,高大哥的父亲去世时,71岁,之前听别人说蒸桑拿,可以缓解关节疼痛,在家人的陪同下,来到海城市南台镇的一家洗浴中心蒸桑拿,在桑拿房内不慎摔倒受伤,经医院抢救,两天后死亡,高大哥连同母亲和弟弟把洗浴中心告上了法庭,要求赔偿包括意外身故、医疗费用等共39.8万元。
2019年11月23日中午,高大哥的父亲在南台镇一家洗浴中心洗澡,搓完澡之后,在进入桑拿房的过程中,因为地面湿滑并且有台阶,老人家一脚没踩住,不幸摔倒,头部着地受伤,并伴有头晕呕吐的症状,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见状便拨打了120电话,叫了救护车,将老人送到了海城市中医院抢救了两天,最终老人因为医治无效而死亡。老人去世之后,高大哥一家多次找到洗浴中心的老板和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无果,所以,将他们告上了法庭。
高大哥一家认为,洗浴中心未尽到自己的义务,应该在老人进入中心之后,就提醒地面湿滑、有台阶等对老人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进行告知和警示,桑拿房地面湿滑,有台阶,造成老人进入时摔倒,引发疾病,导致老人死亡,洗浴中心应该承担部分责任。此外,洗浴中心投保了公众责任险,保险公司明文规定,每次每人责任限额是十万元。但是,保险公司却因为老人的死因无法确定,不同意赔付。
洗浴中心方面回应说,老人在进入桑拿房时候,中心的工作人员已经提示地面湿滑、有台阶,并且还不止一次提示,桑拿房上虽然没有警示牌,但在,在老人发生意外时,也是第一时间拨打了120电话对老人进行抢救。
法院认为:作为公众场所,洗浴中心应该为所有顾客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,因为其没有在桑拿房上以及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及安全措施不完善,没有尽到足够安全保障义务及安全警示义务,应依法承担责任。保险公司应对老人家属按照规定进行赔偿。
最后,法院一审判决:保险公司按照现有的规定赔偿老人家属100000元;洗浴中心则赔偿老人家属包括医疗费、意外身故费、打官司等相应费用共236347.65元。
高大哥一家非常认同法院的判决结果,他说:“非常感谢法律的公正,也希望大家遇到协商不通、解决不了的纠纷,都能够依靠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有理不怕声高,身正不怕影子斜,尤其是普通老百姓,咱们有理,就一定要坚持下去,无论什么时候,法律都是公正的,他终于可以拿着判决书,来告慰天上的父亲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