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律说法|少年扶摔倒老人反遭讹?讹人者违法成本太低!_手机网易

2021-03-02 信安智囊 135

“讹人者应当入刑!”河南郑州,一名骑车小孩好心将老人扶起,结果反被讹了5000元的事情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。近日,不认可交警事故认定,坚持所谓的“良心”的大妈子女在舆论的压力下终于将钱退还给了小孩一家!(来源:小莉帮忙)

[安律说法]

1、好人应受保护!

为了鼓励大众做好人好事,打消大众做好人好事的鼓励,我国《民法典》专门设置了“好人条款”,明确规定,“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,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,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。没有侵权人、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,受害人请求补偿的,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。”同时规定:“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,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。”

也就是说,从法律上来讲,小孩见老人摔倒,好心将老人扶起并送去医院,其家属垫付医疗费用后,老人理应当将垫付的费用退还给小孩,同时老人还需要补偿小孩一家人因救助老人为此付出的必要损失,包括打车费、误工费等。

2、讹人者应严惩!

在事实明确、证据充足的情形下,老人不退还垫付的费用,小孩一家固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索回钱财,然而通过这样的方式维权,做好人好事反而要面对诉累,而反观故意曲解事实和法律的老人却得不到任何的处罚!

因而我建议,应当严惩此类讹人者!符合诈骗罪、敲诈勒索罪、侵占等罪名的依法追究其违法、犯罪的法律责任!

3、正义不能迟到!

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!除了严惩讹人者外,还应当畅通好人做好事的救济渠道!当事人救济途径单一害怕诉讼,动辄诉诸媒体与舆论,不仅起不到正面的效果,反而增加了大众做好人好事的顾虑!

这事你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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