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?”不知道何时起,这句话已经成为了某些人的至理名言,无数次的让好人吃亏。
湖北咸阳,一位老人在走路之时,突然失去平衡,整个人摔到台阶下血流满面,看起来着实让人揪心。
可有趣的是,当时路面监控显示,老人在摔到之后,很快的便有两个小孩子发现他了,但他们却无动于衷,只是看热闹般的看了几眼就离开此地。
这条路上行人很多,随着看热闹的人群越来越多之后,附近火锅店的员工拿来了纸巾供老人擦血,并且联系了救护车及其家人,直到救护车离开之后方才离去。
这件事情爆发在网上的时候很快的便引起了热议,大家纷纷表示,孩子本来应该是最单纯和善良的人,可为何在此无动于衷?路上看热闹的人们也是迟迟不敢救人,这是不是代表着文明的退步?
前车之鉴
其实这种东西我们大家都理解,不是大家不善良,而是这个世界有些东西看不得我们善良。
2006年11月20日早晨,南京老太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车时,被撞倒摔成骨折。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,彭宇觉得自己无辜。
最后,法院一审判决彭宇向伤者徐老太支付45876.6元,这件事情之后,造成了彭宇离职、徐老太搬家、彭宇的辩护律师辞职隐身,在律师界再也不见踪迹。
时至今日,彭宇案并未在古都南京的秦淮河两岸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,彭宇案所留给南京的仍是挥之不去的伤痛记忆,有人说:“判决结果让国人的道德观倒退了50年。”
而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,路边老人扶不扶?见义勇为救不救?这些本该天经地义的事情却变成了不能为之的事项。
身边经历
这种事情不是只有彭宇一案,后续还发生了很多起,也正是这一次次的事件,让大家感到了寒心,纷纷教育子女不能做这种事情。
我们中华自古以来的见义勇为侠客精神也从此慢慢的消亡,不得不说,这是个悲哀啊。
笔者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,那是我隔壁村,有个老太太走在路边,然后开过去一辆轿车,或许是速度太快了,连吹带吓的让老太太摔倒在边上的泥地里。
而在车后面几百米的小伙子看到之后就连忙下车扶起这个老太太,这个老太太也是对这个小伙子连声道谢。
可等到这个老太太的家人到了之后,她却一口咬定就是这个小伙子撞到自己,让自己摔倒的。
而且老人家,怎么可能没有毛病呢?这家人带去医院来了个全面大检查,这里是毛病那里是毛病,全都算在了小伙子头上,说要他赔偿三十万块钱。
做好事却受到了这种不白之躯,这谁受得了?后来就打官司,本来一审判决的时候都说要这个小伙子赔偿,小伙子委屈的想自尽了都。
幸好后来有位律师给力,帮助他打后续官司,这才把这件事情解决,后来也没有赔钱,这家人自己吃哑巴亏。
而且现在大家都知道了这家人是个什么德行,都慢慢的不跟他过多的来往,家里现在也算是门可罗雀了。
人人自危
很多时候并不是我们不想做好事,不想见义勇为,实在是做不起啊,轻则三五八万,重则二三十万,谁承担的起这个责任和这个金钱付出?
我们大部分人都只是普通家庭和普通收入,赚个三万块钱得好几个月,这让我们怎么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?
我们只能遵循老祖宗的教训,各人自扫门前雪,休管他人瓦上霜。只能教育自己的孩子,路边见到老人摔倒不要扶,在外面见到别人被欺负了也不要帮忙,自己被欺负了也得忍着,
而这样一来,就造成了坏人猖獗无比,好人忍气吞声,因为我们知道,一旦发生这种事情,不管结果怎么样我们都会吃亏的。
而且更令我们委屈的是,你做了好事之后得不到好名声、得不到奖励也就罢了,你要出钱不说,还得背一个伤害别人的罪名,这怎么受得了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