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老人摔倒在路边扶还是不扶,如今已经成为了人们热议的焦点,扶,害怕被老人的家人误会,自己反而被讹,不扶,自己心里上又过意不去。前些天,江西九江两名义工在去看望一名失孤儿童的路上,扶起了一名92岁的老人,结果反被老人家属说是肇事逃逸,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。好在后来警方证明两名义工的清白,让家属向当事人道了歉。
其实这种事情在社会上发生了很多起,就是因为这些纠纷,也导致很多人在路上遇见这件事情的时候不敢伸出双手。近日,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审理了一起类似的事件,法院的判定结果增强了人们做好事的信心。
这起事件发生在2018年11月12日下午,当时蔡女士骑着一辆两轮电动摩托车在路上行驶,她发现有一名老人摔倒在路边,于是立即把车子停下,去将老人扶到了路旁。随后蔡女士找来了自己的丈夫,并且联系了老人的家属,跟他们一起把老人送到了医院治疗。当时蔡女士和丈夫还为老人垫付了1000元的医疗费。但不幸的是,老人出院9天后却突然去世了。
在事故发生之后,老人的家属也就打电话报了警,认为是蔡女士撞倒了老人。琼海市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队对事故进行了认定,警方认为,蔡女士在没有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,驾驶无牌电动摩托车上路,属于无证驾驶。老人在没有确认道路安全的情况下过马路,也属于违法行为。
但是交警大队认为,在这起事故当中,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蔡女士与老人有过接触,因此在《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》当中作出了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证明。后来蔡女士跟老人的家属进行了协商,但是双方对于事故责任以及赔偿金额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分歧,所以老人的家属就起诉了蔡女士,向其索要赔偿金额24万元。
蔡女士觉得自己非常委屈,老人是为了躲避汽车才摔倒的,自己只是恰好经过这个地方,看到了眼前的情景,出于好心才去扶老人。自己之所以会给老人垫付医疗费,是因为在医院的时候,老人的子女没有足够的现金,但是对方现在反过来却说自己是肇事者。
老人家属提起诉讼之后,琼海市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判决。法院认为,原告出示的病历、诊断书等证据,不足以推翻交警部门做出的事故证明书,所以最终驳回了死者家属的诉求。
但是老人的家属对于审判的结果并不满意,所以他们又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诉讼。近日,海南省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,结果依然是维持原判。
“扶不扶”是当今社会的一个难题,很多人都觉得只有不让好人寒心,才能将人心扶正。在遇到这样的事情时,大家才敢上前。所以法院作出的这个判决,其实是给其他一些好心人的一剂强心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