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在五一节那天,广州一名小伙开车回家,驶到一个小路口,右侧突然来了辆电动三轮,由于骑得快、拐弯有点猛,翻车了。
骑车的是一位老太太,摔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。
当时,小伙的车离三轮车四五米远停下,他看着老太太怪可怜的,扶不扶?路上有其他车辆行走,还有骑电动车、摩托车的,他们都没去扶。
小伙于心不忍,老人在地上时间长了会出事情的。但是扶的时候不能这样扶,得录个录像,原因大家都比较清楚。
于是,小伙打开手机录像,从车里开始录,还自带解说,包括下车,去问话,扶人全过程都有。
让他没想到的是,他刚把老人扶起来准备离去的时候,老人一把抓住了他,说,咋着,你撞了人想跑?实在无法脱身,小伙只能打110报警,老人也打电话给儿子。
交警来了之后,老人就开始哭诉。说是小伙撞了他,她怎么挣扎爬起来,身上有多疼等等。
小伙让交警看录像,老太太的儿子却说录像是假的,是撞了人之后倒车回去,才拍的录像。
交警看了录像,证明车辆的的确确未发生碰撞,老太太跌倒自己负责。
老太太一听,爆炸了,对着交警大哭大闹,说你们是警察,却不主持公道。这边儿子还攥着小伙的衣服要打人。
交警说,如果你们双方不服这个鉴定,可以起诉,让法院去判。
小伙心想,他这几天还要出差,如果打官司到法院,还要找目击证人,还有各种麻烦事,还有漫长的应诉,得,算我倒霉,出点钱息事宁人吧。
小伙提出要调解,表示愿意出1000块钱,给老人作为营养费,买点吃的喝的。
老人和儿子都不同意,说你撞了人,只赔1000块钱,摸摸良心疼不疼?小伙子遇上这种不讲道理的,真的是无奈啊!
一番讨价还价后,小伙出了3000元,总算把这事解决了。
回到一个老话题,老人跌倒敢不敢扶,以前说有视频就敢扶,现在有摄像视频也不敢扶,到底出了什么事情?
我认为问题还在违法成本太低,维权成本太高的缘故。小伙子算了算打官司的成本他接受不了,如果自己打官司,赔不起时间;找人打官司,费用出不起,即便出得起,为这点事也划不来,最后只得出钱自认倒霉,这种方法对一般人是不是最合理的处理方式呢?
大家肯定觉得这种现象不正常,那么这种不正常的现象还要存在多久呢?怎么样才能改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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