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经轰动全国的“南京彭某案”已经过去十多年了,这十几年来也不知有多少老人摔倒了,没人去扶,也没有人敢去扶。许多人将这一道德大滑坡归昝于那宗扶人案的审判法官。一句“不是你撞的,你为什么要去扶”使国人的道德观倒退几十年。
真是这样吗!到底是谁撞的似乎没那么重要了,救死扶伤,尊老爱幼本应是每个中国人遵守的中华传统美德,老人摔倒没人扶,扶不起,将路人的冷漠全部归昝于那件扶人案,显然是不对的。
透过现象看本质,别只盯上扶不扶的问题,老人摔倒前是什么原因,是谁撞的,肇事者为什么要逃!高额医疗费、巨额赔偿才是关键。撞倒了人之后,新病老病一起治,出院后各种赔偿,少则几万,多则几十万甚至上百万。
面对高额医疗费加上巨额赔偿费,肇事逃逸的行为就成为可能了,有点想不明白,撞伤了需要索赔那么多钱吗?大多数撞人者都不是故意的,而且基本上都是社会底层人,有钱人的交通工具不同啊!
有感而发
1.报警的人为什么一定要去做笔录,说不清道不明,现在都是实名制,报假警是有代价的。
2.扶人者被称为见义勇为,为什么要自证清白,难道不是“谁主张谁举证”吗!
3.执法者为什么会偏向伤者。
谁都有老的时候,谁都不想倒在地上没人扶。